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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医用耗材采购服务指南

一、设定依据

《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第八条;《湖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(试行)》第三条。

二、适用对象

医用耗材投标企业

三、适用项目

所有符合进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阳光挂网的项目

四、办理方式

网上办理

五、办理时限

具体以工作周期为准

六、办理流程

(一)发布集中采购公告

通过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:平台)http://www.hbyxjzcg.cn/发布采购信息公告。采购公告应载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注册材料要求、采购目录、工作机构、地址、时间节点、联系方式等。

(二)企业注册

医用耗材生产(经营)企业响应采购公告要求,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企业注册,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,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形式审查,符合要求的,在办事大厅发放企业账号和密码,不符合要求的,退回企业注册材料并一次性告知不通过的原因。企业成功领取账号和密码后,分别登陆“药械企业诚信库及考评系统”和“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”维护企业和产品信息,提交送审,待审核。

申请注册材料范本:耗材生产企业注册资料(见附件)、耗材经营企业注册资料(见附件)、耗材企业产品注册资料(见附件)、耗材授权委托书(见附件)

(三)符合性审查

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流程完成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符合性审查工作。符合要求的,审核通过;不符合要求的,审核不通过,并在审核意见栏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注册材料。

(四)申报结果公示

审核通过的企业和产品信息在平台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期内接收企业申投诉。

公示内容应包含:组件编号、注册证编号、目录分类、组件名称、注册证规格、型号、产地、单位、code数量、申报企业名称、审核状态等。

(五)申投诉处理

企业在“公示期”内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咨询邮箱进行申报结果的申投诉,汇总企业的申投诉资料并上报审定,符合要求的予以处理。

(六)挂网目录公布

将经公示申报结果中无异议的产品形成挂网目录,并导入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使用。

挂网目录在平台对外公布,公布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布内容应包含:组件编号、注册证编号、目录分类、组件名称、注册证规格、型号、产地、单位、code数量、申报企业名称等。

(七)挂网后信息变更

企业可登录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(网址http://www.hbyxjzcg.cn)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网上办理,变更事项包括企业注册、更名、证照更新、密码重置等,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查询具体办理事项、进度与结果。初次操作的可在网站操作帮助下载办事大厅操作手册学习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电话:027-86620848;咨询邮箱:hbhccg2021@126.com(耗材)